目前位置:首頁安全措施工作規定
BACK

工作規定

  1. 本公司工作人員將在指定之工作地點工作,不任意遊蕩或前往其他不相干之場所;休息時間將在指定休息地點休息,若無指定休息地點則將在工作地點附近休息,決不妨礙貴公司人員工作及辦公、堵塞交通或影響他人通過。
  2. 本公司工作人員休息時,事先將工作區域環境整理好,並做好警告或明顯之標示或圍籬後,才離開工作區域,必要時將留置人員監看。
  3. 因工程需要必須移動、拆除、使用、變更設定貴公司任何固定物、設備、管線、閥門等,將事先詢洽貴公司工程單位或其他有關人員同意後方進行,絕對不自行貿然作主,否則造成之損失均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4. 本公司之作業如有危險性及污染性而妨礙第三者作業或妨礙貴公司生產進行時,將採取防範措施。
  5. 本公司在施工前,必須瞭解工作地點之環境及貴公司相關設施,否則若因工作而使貴公司設施損壞,甚至因而影響貴公司生產或導致人員受傷或其他事故,本公司將負一切損失及責任。
  6. 本公司自行攜帶之工具或設備,將實施自動檢查,且自行保管妥當,並於貴公司指定地點存放,不任意放置。
  7. 本公司除規定領用之原物料外,非經貴公司工程承辦單位及有關人員許可,將不擅自在廠區內取用材料,如違反規定,本公司將負責賠償。
  8. 任何因施工而造成之暫時危險區,將以警戒帶或交通錐加以圍籬警告,夜間將加裝警示燈,當施工完畢時立即移除。
    在特殊區域(如無塵室)內工作,本公司將遵守該特定區域之工作規定。
TOP